机缘巧合下和班上的同学一起打篮球,他也有打。看着他利落的身手和潇洒的动作,要我不迷上他也很难。玩到一半有一位女同学不小心扭到脚,他很有男生风度的帮她(因为他应该有扭伤脚的经验吧)。那时的他真的是迷死人,因为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嘛!之后那个害那个女生扭伤脚的男生非常愧疚,所以想送她走出校门去搭巴士,但是又好像有点害羞。于是他(我喜欢的那个他)便调皮地起哄说那个男生是为了送那个女生出去而故意弄伤她的。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这么调皮捣蛋的一面,也没想过原来他的性格还蛮可爱的!
一直认为我和他不是很有缘,因为不论什么事情有分组时,我从来没有和他同一组过。唯一一个和他一样的就是general paper 和他同一班。但人总是不要太贪心比较好,这样我也应该知足了。可惜的是第一次我去上课时因为没有和我班的人在一起,所以坐在最前排,而我班的人全部坐在最后排,包括他在内。因为这样所以general paper 课分组时也永远不可能和他同一组(第一课之后的座位是照旧的)。不过有一件我觉得很好玩的事,就是因为我们的general paper 的老师是印度人,所以她不能很清楚地记得那么多华文名字。于是有一次她把我的名字叫成了他的。虽然我知道她只是不小心的,但是却超开心的。我的名字是跟他的有那么一丁点儿的相似,所以至少我们有一个共同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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